7月9日下午,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上海市局法制总队、华东政法大学金融监管与刑事治理研究中心联合举办,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第三检察部和上海市检察机关银行保险金融犯罪研究中心承办的“第二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刑事实务论坛”在二分院举行。
本届论坛以“涉虚拟货币相关犯罪法律适用问题”为主题,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思群,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胡春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余剑,上海市局经侦总队法制支队副支队长汤海挺,华东政法大学金融监管与刑事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毛玲玲教授等出席论坛。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刑事处处长喻海松应邀出席,来自本市公检法机关、学术界的50余位专家、学者参加论坛。论坛活动由二分院第三检察部主任王建平主持。
英国央行官员:如果稳定币被用作一种支付方式,将研究如何对其进行监管:英国央行金融市场基础设施执行董事Christina Segal-Knowles演讲表示, 如果稳定币被用作一种支付方式,她会研究如何对其进行监管。如果监管得当,像稳定币这样的数字货币可能会有好处:包括更便宜的支付方式和更多的功能。它们可能对金融稳定有潜在的好处。但这需要监管机构按照我们对当前使用的货币所期望的标准来控制新形式的货币。[2021/6/10 23:27:58]
二分院陈思群检察长在论坛开幕致辞中指出,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也是金融司法工作的重要任务;身处上海这个国际金融中心,我们有责任也有义务积极应对各类金融创新中暗含的风险,率先研究各类金融衍生品及伪金融产品中涉及的监管问题和法律适用问题,为金融司法统一标准,为金融监管建言献策,为金融秩序保驾护航。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胡春健作“本市检察机关办理涉虚拟货币犯罪案件基本情况及法律适用难点”的主题报告,提出虚拟货币的种类、法律属性、价值认定及相关行为的刑法规制供与会嘉宾研讨。
直播 | 九妹 > 如何促进区块链产业良性发展:金色财经 · 直播主办的《 币圈 “后浪” 仙女直播周》第4期今晚20:00准时开始,本期“后浪”仙女OKEx大客户商户总监将在直播间聊聊 “如何促进区块链产业良性发展”,感兴趣的朋友扫码移步收听![2020/6/12]
本次论坛围绕“虚拟货币的法律属性及监管路径”“涉虚拟货币犯罪的刑法规制”两个议题开展研讨。虚拟货币的法律属性及监管路径
近年来,基于区块链技术、分布式记账模式发行的虚拟货币及相关代币交易活跃,司法实践中出现了盗窃、抢劫、敲诈勒索虚拟货币的带有侵财性质的案件,以虚拟货币为投资对象的非法集资类案件以及用虚拟货币转移违法所得的类案件。司法实务部门对不同种类的虚拟货币的法律属性认定不一,有的将虚拟货币认定为数据,有的将之认定为财产,适用不同的罪名,导致量刑差异较大。对虚拟货币的法律属性应当如何认定?
本专题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胡春健主持。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王晓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吴菊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刘江、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吴亚安分别以《虚拟货币的生成机制、交易模式及其法律属性》《从虚拟货币监管政策看刑事司法路径选择》《从民事审判角度看虚拟货币的法律属性》《非法获取去中心化虚拟货币的行为定性》为题做专题发言。
动态 | 捷豹路虎DLT开发人员解释如何通过报告路况获得加密货币奖励:英国最大汽车制造商捷豹路虎分布式账本技术团队的软件开发人员Aaron Hetherington解释了驾驶员如何通过报告道路问题而获得加密货币奖励。Hetherington称,捷豹路虎的技术可以追踪车辆何时何地撞到路上的坑洞,这样就可以将维修细节发送给英国和爱尔兰的地方议会。他补充道:“当然,发现这些不好的路况是有奖励的。利用像IOTA这样的加密货币,我们可以将奖励直接发送给客户。”通过让汽车自动向导航提供商或地方当局报告道路状况数据,比如交通拥堵或坑洼,司机将获得加密货币积分,这些积分可用于自动支付通行费、停车费和充电费。2019年4月,捷豹路虎表示正在测试软件,旨在允许其汽车司机获得加密货币IOTA作为共享数据的奖励。据悉,该公司正在开发“智能钱包”技术,以安装在其汽车中。目前还未确定何时上市。(SiliconRepublic)[2020/2/6]
动态 | 巴西里约热内卢司法部门讨论区块链如何提高公众透明度:据Cointelegraph 12月6日消息,在由里约热内卢里约热内卢州司法学院(EMERJ)组织的一个常设论坛上,里约热内卢的司法部门将讨论区块链如何有助于提高公共透明度。[2019/12/7]
涉虚拟货币犯罪的刑法规制
当前,涉虚拟货币的犯罪主要有:以“虚拟货币”为直接侵害对象、投资对象、结算方式、手段的犯罪,以及从事涉“虚拟货币”的交易活动和首次代币发行(ICO)的行为。上述行为在侦查取证、法律适用方面有哪些难点,应当如何解决?
本专题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余剑主持。
上海市局经侦总队法制支队副支队长汤海挺,上海市局经侦总队四支队董杨,上海财经大学副教授李睿,上海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杨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涂龙科,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李翔分别以《涉虚拟货币刑事案件侦查取证难点和证据认定问题》《涉区块链、虚拟货币犯罪案件侦办难点及对策》《代币发行融资活动的刑法规制》《数据的功能区分与虚拟币犯罪的刑法规制》《涉虚拟货币犯罪的刑法破解路径》为题做专题发言。
声音 | 美国商会Julie Stitzel:美国必须以不同方式思考如何将现有监管原则应用于数字资产:据Cointelegraph消息,美国商会资本市场竞争力中心副总裁Julie Stitzel表示,美国在金融部门通过和修改法律框架的历史导致了强有力的监管结构,使市场稳定并有效管理风险。尽管数字资产市场仍处于萌芽阶段,但存在着美国可能落后的风险和担忧——错过利用新兴技术培育创新、创造就业和增长经济的机会。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美国必须以不同的方式思考如何将现有的监管原则应用于数字资产——包括加密货币。对数字资产进行适当分类,并确定有权监管和监督数字资产的联邦实体,这是为创新者提供监管清晰度的一种方式。[2019/8/5]
专家点评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刑事处处长喻海松指出:
第一,虚拟财产无疑具有财产属性,但是否属于财物,前置法尚未明确。民法典第127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目前,似未见其他法律的规定。在前置法律依据不明的情况下,具有财产属性并不必然意味成为刑法上的财物,对相关行为不一定要适用财产犯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适用就是例证。同理,可以认为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对象“数据”同样可以具有财产属性。
第二,关于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民法界争议很大。刑法是其他部门法的保障法,在前置法尚未明确的情况下,刑法冲到最前面不一定是最好的选择,应当坚守刑法的二次法属性,尽量秉持谦抑立场。只要民法等前置法率先明确了虚拟财产的财物性质,刑法上适用财产犯罪就没有任何问题。
第三,在前置法律供给不足的情况下,适用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等罪名,最高可以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可以实现罪刑相当,不会轻纵犯罪。在确实无法适用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等罪名的情况下,比如没有使用技术手段而是直接敲诈勒索、抢劫虚拟货币的,也可以考虑通过手段行为予以评价;在极个别法益侵害程度高、社会危害大,手段行为确实难以罚当其罪的情况下,作为例外,可以考虑将行为对象解释为财产性利益,尝试适用财产犯罪定罪处罚。当然,这样一个处理路径实属当下的“权宜之计”,系统妥当解决相关问题只能寄希望于民法等前置法的不断完善。
华东政法大学金融监管与刑事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教授毛玲玲代表PDFR指出:
第一,此次论坛选题前沿,站位高,内容实,体现了上海司法机关用司法智慧护航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保障金融安全的责任担当。虚假货币的法律地位不明,在财产犯罪的法律适用方面历来争议很大,虚拟货币是财产、计算机数据、货币、的新方式、集资的新载体,还是非法发行的证券,各位专家进行了多角度全方位论述。而且当各种私人发行的虚拟货币成为投机工具和非法集资活动的新载体时,产生金融风险;当数量可以不受限制投放的虚拟货币脱离金融监管时,甚至可能会冲击法定货币地位,影响国际支付清算体系;此外,虚拟货币给防范带来挑战,因此虚假货币问题值得研讨关注。
第二,对以虚拟财产或虚拟货币为对象的犯罪,以财产犯罪还是计算机犯罪处理,要用动态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兼顾法律体系或法秩序统一和刑法的特殊性。民法典规定了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只是刑法财产犯罪中的“财产”从刑法谦抑的角度认为要兼具法律属性和经济属性,过去主要是考虑到虚拟财产的经济属性特征不明,价格认定难,一般以计算机犯罪认定。但是,情况有了变化,一是立法对盗窃罪的入罪模式变化,二是司法解释中2013年对盗窃违禁品按情节轻重处罚,三是实践中有些虚拟财产或虚拟货币具有交换价格,因此,要对行为对象的虚拟货币进行区分,如果是具有经济属性的虚拟货币,按照财产犯罪来处置,没有经济属性的虚拟货币,按照计算机犯罪来处置。
第三,以虚拟货币为名实施电信网络、非法集资、的行为,是属于涉众型犯罪,是刑事司法严厉打击的犯罪情形,在证据规格、帮助行为的共犯认定、主从犯认定方面,用足现有的刑法资源,在防范虚拟货币成为集资犯罪新载体方面,要形成行刑合力。
毛玲玲教授最后强调,我国长期以来坚持加强金融监管,虚拟货币如果脱离金融监管体系,不管是发行还是流通交易,其性质应以其核心行为来认定。虽然目前发行虚拟货币由于前端行为的危害性还未呈现出来,不作为非法发行证券来处理,但如果以此为兑付工具,从事支付结算,则可以适用非法经营罪或罪。我国对危及国家金融安全的行为坚持“零容忍”,虚拟货币尤其是私人发行的、数量可以不受限制的各种虚拟货币的发展态势、呈现出威胁金融安全的风险,相关部门应引起足够重视并进一步加强监管。我们通过此次研讨,力求达成共识、促成法律适用标准的统一,促进行刑合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这就是我们发起并组织论坛活动的初衷。
目前行情相对弱势的原因主要是指标RSI依旧处于今年1月高点回落的下降趋势线压制下,只有突破后续才有望震荡走强,目前在未突破前,先维持区间震荡,目前这条压制线已被多次试探.
1900/1/1 0:00:00根斯勒承诺将使用SEC的所有执法资源来追责那些可能未注册而提供此类资产的人。美国证交会主席根斯勒(Gary Gensler)就区块链上出现的股票代币发出警告:向美国投资者出售代币的公司最终可能会.
1900/1/1 0:00:00头条▌Galaxy Digital CEO:NFT将会繁荣,它将渗透到每个行业在最近的Next with Novo节目中.
1900/1/1 0:00:00DeFi数据1.DeFi总市值:685.79亿美元 市值前十币种排名数据来源DeFiboxDeFi总市值数据来源:Coingecko2.过去24小时去中心化交易所的交易量:24.
1900/1/1 0:00:00有人说,美联储之所以害怕稳定币,是因为他们担心未来很大一部分的商业银行活动会转移到这个基本上不受监管的世界.
1900/1/1 0:00:00DeFi无疑是撼动了传统经济和加密经济的一次重大突破,如今去中心化金融的理念已经开始渗入到了各行各业,掀起了一场数字经济的革新浪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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