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近期,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抬头,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滋生、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为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地方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等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虚拟货币和相关业务活动本质属性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户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点,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对于开展相关非法金融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对于相关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的境内工作人员,以及明知或应知其从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仍为其提供营销宣传、支付结算、技术支持等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二、建立健全应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工作机制部门协同联动。人民银行会同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协同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各地区按统一部署开展工作。强化属地落实。各省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相关风险负总责,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牵头,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以及网信、电信主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参加,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统筹调动资源,积极预防、妥善处理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有关问题,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三、加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监测预警全方位监测预警。各省级人民政府充分发挥地方监测预警机制作用,线上监测和线下排查相结合,提高识别发现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精度和效率。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等部门持续完善加密资产监测技术手段,实现虚拟货币“挖矿”、交易、兑换的全链条跟踪和全时信息备份。金融管理部门指导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加强对涉虚拟货币交易资金的监测工作。建立信息共享和快速反应机制。在各省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会同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网信部门、机关等加强线上监控、线下摸排、资金监测的有效衔接,建立虚拟货币交易炒作信息共享和交叉验证机制,以及预警信息传递、核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四、构建多维度、多层次的风险防范和处置体系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账户开立、资金划转和清算结算等服务,不得将虚拟货币纳入抵质押品范围,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加强对虚拟货币相关的互联网信息内容和接入管理。互联网企业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宣传、付费导流等服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为相关调查、侦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网信和电信主管部门根据金融管理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及时依法关闭开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的网站、移动应用程序、小程序等互联网应用。加强对虚拟货币相关的市场主体登记和广告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含有“虚拟货币”“虚拟资产”“加密货币”“加密资产”等字样或内容。市场监管部门会同金融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涉虚拟货币相关广告的监管,及时查处相关违法广告。严厉打击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发现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问题线索后,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会同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等相关部门依法及时调查认定、妥善处置,并严肃追究有关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的法律责任,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严厉打击涉虚拟货币犯罪活动。部部署全国机关继续深入开展“打击犯罪专项行动”“打击跨境专项行动”“断卡行动”,依法严厉打击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中的非法经营、金融等犯罪活动,利用虚拟货币实施的、等犯罪活动和以虚拟货币为噱头的非法集资、等犯罪活动。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加强会员管理和政策宣传,倡导和督促会员单位抵制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对违反监管政策和行业自律规则的会员单位,依照有关自律管理规定予以惩戒。依托各类行业基础设施开展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监测,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五、强化组织实施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应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形成中央统筹、属地实施、条块结合、共同负责的长效工作机制,保持高压态势,动态监测风险,采取有力措施,防范化解风险,依法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全力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教育。各部门、各地区及行业协会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等传播渠道,通过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虚拟货币炒作等相关业务活动的违法性、危害性及其表现形式等,增强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2021年9月15日
Circle CEO:美国政府关于稳定币的报告预计将在11月2日凌晨3点发布:11月1日消息,Circle首席执行官Jeremy Allaire发推称,稳定币报告预计将在今天发布。一位参与报告的官员告诉MM,总统金融市场工作组预计将在今天下午3点(北京时间11月2日03:00)发布其备受期待的稳定币报告。报告前的一个关键问题是:监管机构是否会要求私人稳定币有强大的储备支持?财政部负责国内金融的副部长Nellie Liang上个月表示,如果稳定币成为一种广泛使用的支付方式,该报告将特别关注可能出现的风险。[2021/11/1 21:15:54]
公告 | 币安“关于SYS异常交易处理方案”:币安刚刚公告表示,今日凌晨04:18:00,部分API用户在SYS交易对出现异常交易行为并触发了币安风控系统,币安暂停了交易、提现;用户的资产完全安全。经查证,此次事件为部分API用户的钓鱼事件。[2018/7/4]
EOS FORCE回应关于EOS多条主网映射的安全性问题:据IMEOS报道,今天EOS 90S提到EOS关于多条主网映射的安全性的问题,即存在多个社区同时启动EOS主网的可能性。EOS FORCE社区在发现问题后,对问题从法律关系、映射逻辑、起链逻辑、私钥安全和钱包作恶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描述。同时,提出了两条解决方案:用户对每条EOS的主链分别进行重新映射;通过交易所重新映射。[2018/5/22]
中国投资协会外资委成员回应《关于撤销“关于成立中国投资协会外资委国际区块链投资发展中心的批复”的公告》:“发展中心改名为发展部,是好事”:3月27日,中国投资协会官网发布《关于撤销“关于成立中国投资协会外资委国际区块链投资发展中心的批复”的公告》,针对此事,中国投资协会外资委成员、国际区块链投资发展部副主任李大伟个人朋友圈发信息称:“发展中心改名为发展部”,作为协会内设部门而存在,本是件好事儿。[2018/3/27]
BtcTrade.im发布关于支持EOS映射的公告:根据EOS官网消息,EOS测试网络已上线,并已经开始准备将EOS ERC20代币映射到主网络的测试工作。BtcTrade将按照EOS官方时间点,第一时间为用户进行快照截取和映射转换工作。[2018/3/14]
作者|秦晓峰编辑|郝方舟出品|Odaily星球日报 一、整体概述9月14日,以太坊开发者MariusVanDerWijden表示,有人试图通过发布包含无效PoW长区块,攻击以太坊,但并未成功.
1900/1/1 0:00:00文:BRIANQUARMBY编译:Zion责编:karen开源区块链分析公司Moonstream发布了一份报告,发现约17%的地址控制了以太坊上超过80%的NFT.
1900/1/1 0:00:00Odaily星球日报译者|Moni 近日,DappRadar发布dApp行业报告,其中提供了区块链生态系统的最新发展动态.
1900/1/1 0:00:0010月26日,在万向区块链实验室主办的2021第七届区块链全球峰会活动上,Dfinity创始人兼首席科学家DominicWilliams以《InternetComputer:迈向区块链大爆炸》为.
1900/1/1 0:00:00近期,NFT市场狂热无比。诸多知名企业相继发布了NFT产品,紧跟互联网时代潮流并吸引了大量流量.
1900/1/1 0:00:00吴说作者|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李泽民律师韩武斌律师本文独家授权吴说发布与编辑自十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不少解读文件的文章雾兴云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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