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人民日报》旗下的《人民网》刊发了一篇关于“虚拟货币”的文章,这篇文章的发表在当下OK交易所事件持续发酵,火币受到负面消息困扰的情况下,可谓是“正逢其时”。
这篇文章有两位作者,其中一位正是不久前公开表态:5-10年内任何虚拟加密货币在国内都不会合法的何亦凡。这就使得这篇文章更值得玩味了。
在某种程度上,我认为它代表了官方对数字货币交易者及投资者的一个提醒和警示,我们要仔细品味文中的用语并用它来指导和规范我们未来的投资行为。
整篇文章共分了三段,分别对“虚拟货币”的获取、“虚拟货币”的卖出和提现、“虚拟货币”的交易服务这三方面的法规进行了详细的解说。
科大国创:目前公司正在大力推广国创区块链BaaS平台在国内相关场景应用:科大国创在互动平台上表示:公司融合数据智能、区块链等技术,结合行业应用场景,为国际客户提供了区块链技术下的农产品溯源应用,并研发了“国创区块链BaaS平台”,目前正在大力推广国创区块链BaaS平台在国内相关场景应用。[2021/4/20 20:39:53]
总体来说这篇文章中有以下几段话值得我们关注:
1“当事人为自然人,在中国境内,在没有支付任何对价的情况下,通过挖矿、空投或接受赠与等方式取得“虚拟货币”,94公告、289号文并未予以明确禁止,但金融监管层面是不支持上述活动的”
耘存科技联合创始人曹子圣:共同推动IPFS在国内的普及、应用和繁荣:据悉,2020年8月1日,由LBank、金色财经联合承办的“LBank和他的朋友们-2020百城计划”在郑州举行。耘存科技联合创始人曹子圣详细介绍了耘存科技,并表示他们致力于推广IPFS,以建立一个完美的IPFS交流合作平台,深入挖掘IPFS价值,建设IPFS生态为目标,将数以亿计的ipfs爱好者凝聚共识、共同打造一个自由、经济、开放、专业、深入的信息共享、交流学习和资源互助平台,共同推动IPFS在国内的普及、应用和繁荣。[2020/8/1]
这段话通俗地说就是在不涉及用人民币买卖的情况下,大众通过挖矿、空投或赠予方式获得的数字货币在我国不支持,但不是违法行为。因此这类行为不违法,可以做。
21世纪经济报道:通过虚拟货币理论上在国内不可行:3月24日,21世纪经济报道刊文称,实际上,与反的搏斗近年来愈演愈烈,的新动向是互联网化,花样翻新后,比特币、聚合支付、网贷跑路、跨境电商都可以成为的手段,而反模型也在据此迭代更新。通过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理论上在国内是不可行的,因为根据2013年央行等五部委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中国计算机学会信息系统专委会委员、复旦大学中国反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李振星表示,虽然在国内不能碰,但也有不法分子在境外支付结算比特币,然后转到国内账户,国内的金融机构不会知道。但实际上境内金融机构作为发卡行、结算收单行,应当仍然有合规责任。[2020/3/24]
2“当事人为自然人,在中国境内,通过支付法定货币,从某组织或个人处取得的‘虚拟货币’,94公告、289号文并未予以明确禁止,但该出售虚拟货币的组织或个人可能从事因发售、提供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间兑换等业务而涉嫌违法”
动态 | 比特大陆95%营收来自矿机销售 已在国内开设11个矿场:据新浪科技消息,比特大陆今日在港交所披露招股说明书,中金公司为独家保荐人。据招股书显示,比特大陆自成立以来,专注开发适用于加密货币挖矿的ASIC芯片及基于ASIC的矿机。在2017年,矿机销售占总营收的比例接近九成,今年上半年,这一比例更是接近95%。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按2017年收入计,比特大陆是中国第二大和全球前十大无晶圆厂芯片设计公司、全球第四大无晶圆厂ASIC芯片设计公司。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按2017年收入计,比特大陆是全球最大的基于ASIC的加密货币矿机公司,占有全球74.5%的市场份额。截至2018年6月30日,比特大陆已于中国开设11个矿场,位于四川省、新疆及内蒙古,该等矿场能容纳储存约20万台矿机。比特大陆亦主要运营两个矿池,即BTC.com和蚂蚁矿池,彼等以算力计为世界第一大及第二大比特币矿池。[2018/9/26]
这段话通俗地说就是任何在境内提供人民币买卖数字货币渠道或者作为买卖中介的行为是违法的。
3“当事人为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外,通过合法出境的资金从任何其他方购买‘虚拟货币’,94公告、289号文并未予以明确禁止”
这段话通俗地说就是我们如果在境外用合法资金买卖数字货币不违法。
4“当事人本身持有合法取得的某种‘虚拟货币’,通过以币币交易的形式,取得另外一种‘虚拟货币’,在不涉及的情况下,94公告、289号文并未予以明确禁止”
这段话通俗地说就是币币交易不违法,比如我们在去中心化交易所上进行币币交易是不违法的。
5“持有人为中国公民,将持有的‘虚拟货币’卖出提现后,不论地区和币种,只要有盈利,均需向中国税务机关申报个人所得税,如未进行纳税申报,则涉嫌偷税漏税行为”
这段话通俗地说就是所有数字货币变现为法币后,都需要向国家交税,否则违法。
6“持有人为中国公民,在知情的情况下,将其持有的‘虚拟货币’卖出给他人,变相协助他人将资金非法出入境,则同样涉嫌犯罪,如果他人资金本身为非法所得,则可能涉及更多项犯罪”
这段话讲的就是了,也是最近OKEX事件最有可能的直接导火索。
7“任何组织或个人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提供‘虚拟货币’交易服务,并在中国境内建立人民币通道和资金池,收取交易手续费等行为,被法律禁止”
这一点实际上是现在所有交易所游走的灰色地带,严格地讲,所有的交易所都违反了这一条。
这篇文章详细讲解的内容远不止上面这7段,但大体上可以归结为下面五点:
1境内用人民币买卖数字货币是非法,提供这类买卖渠道也是非法。
2币币交易不违法。
3卖出数字货币要交税,否则违法。
4用数字货币募集人民币违法。
5挖矿、空投、赠与数字货币不违法。
6境外交易数字货币的资金来源必须合法。
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尽量减少交易,从短线投机逐渐转变为长线投资。这一方面规避交易风险,另一方面规避逃税风险。
除此以外,我认为未来可能会有一个新趋势出现:那就是数字货币挖矿可能会成为越来越多人进入这个领域的方式。
因为从这些规定看,几乎所有获取数字货币的方式都有法律风险,而只有挖矿目前看是没有法律风险的。投资者首先通过挖矿获得比特币或以太坊,然后再用比特币、以太坊进行币币交易从而获取其它数字货币,这几乎是唯一能规避所有获取和交易数字货币风险的路径。
介绍在过去的6个月里,有四支不同的基金成立用于跟踪Ethereum上的DeFi板块。我一直在关注这些基金的相对业绩,以及他们是如何通过多元化来抵御错投项目带来的损失.
1900/1/1 0:00:00这里是IPFS资讯快车,想进filecoin技术交流群的以及与圈内大佬深入沟通,或者了解更多FIL资讯,深入了解FIL的(+V:FIL101),今天跟大家分享的是“fil挖矿回本周期有多长.
1900/1/1 0:00:00尊敬的虎符用户,虎符将于2020年11月6日11:00(UTC8)重磅上线APY/USDT和APY/ETH交易对。充值已开启,提现将于11月6日18:00(UTC8)开启.
1900/1/1 0:00:00今年,去中心化金融DeFi成为了全球数字资产世界的超级热点。Defi的大火带动了众多的Defi项目市值的涨势,其中预言机更是火爆.
1900/1/1 0:00:00链闻消息,据慢雾区情报反馈,有人在LocalBitcoins进行交易时,被诱使用了一段所谓增强的JavaScript插件导致被盗比特币.
1900/1/1 0:00:00亲爱的数交所用户:数交所将于2020年11月6日20:00正式开放BBCC的充提业务,并将于2020年11月7日11:19开放BBCC/USDT交易对.
1900/1/1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