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检察院旗下检察日报发表《数字经济背景下“NFT”的法律属性与风险治理》专题讨论,围绕NFT相关法律规范和监管规则等方面展开多角度探讨。专题分为三大观点板块:强化风险研判精准惩治违法犯罪、数字作品NFT交易平台负有著作权保护责任、NFT数字资产的权利属性。今天,我们一起来解读这个专题。
图源:最高检察院官网
NFT & 数字藏品
NFT(Non-Fungible Token),指“非同质化通证”或“非同质权益凭证”,实质是区块链上的一种数字资产凭证。
数字藏品,是指以区块链技术为支撑,对应特定的作品、艺术品、出版物生成的唯一数字凭证,在保护其数字版权的基础上,实现真实可信的数字化发行、购买、收藏和使用,其核心价值在于数字内容的资产化。
第一财经:有数字藏品平台月用户增长量在50%-80%:7月10日消息,今年以来,数字藏品热度持续攀升,包括天猫、京东等各大互联网平台和文创机构纷纷入局。记者采访业内了解到,当前数字藏品仍处在高速增长的萌芽阶段,有平台月用户增长量在50%-80%。
此前消息,公开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6月中旬,国内数字藏品平台已超过500家,5月一周工作日平均藏品发行量超过10万件,预计2026年中国数字藏品市场规模或将超300亿人民币。(第一财经)[2022/7/10 2:03:31]
从NFT和数字藏品的定义来看,数字藏品是NFT的一种应用形式,具有虚拟资产属性。数字藏品作为新兴产业,在保护知识产权,促进文创事业发展,丰富数字经济等方面的前景被广泛看好。国家也明确了鼓励文化数字相关产业发展创新的大方向。
但是,由于整个行业仍处于发展初期,行业规范、监管体系尚不健全,数字藏品盲目无序发展易引发非法集资、、恶意炒作等多重风险。
快手首款数字藏品“磁力引擎红人馆”正式发布:金色财经报道,日前,快手磁力引擎联合数字藏品平台薄盒mints共同推出快手首个NFT数字藏品——“磁力引擎红人馆”,馆内也正式迎来新市井商业生态下的首批原住民。据介绍,该项目由磁力引擎旗下官方文创IP“磁力制造”原创设计,共包含6款数字藏品,形象来自于6位快手特色达人,每位达人的数字藏品限量270件,用户可通过磁力制造快手官方账号、薄盒官网获取。(36氪)[2022/6/16 4:32:14]
1.存在的问题
金融化倾向:数字藏品的金融化倾向似乎成了无法规避的问题。尽管大部分数藏平台明确禁止二次交易,但仍然存在以“寄售”“转卖”“回购”等名义直接或者变相开放二级交易的平台。甚至有平台自建“老鼠仓”,对数字藏品价格进行炒作,加重了其金融风险。
市场泡沫:“空投”“盲盒”“限量发售”“合成”等营销方式是数藏平台最常用的手段,以制造供不应求的市场表象,这也使得那些缺乏文化印记和艺术美感、甚至侵犯著作权的藏品也受到狂热“追捧”。一些藏品凭借其稀缺性,在短时间内从几元的发售价炒作至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这无疑导致市场泡沫的形成。
央视网推出的航天纪念款数字藏品基于Polygon区块链:金色财经消息,央视网宣布于4月21日至24日推出航天纪念款数字藏品“阳阳”和“师师”,发行平台为“头号藏品”。
金色财经查询发现,数字藏品平台“头号藏品”app实名注册后会自动为用户生成0x开头的兼容EVM地址,并有导出助记词功能,但金色财经导出显示为null。据公开资料,“头号藏品”是国内成立较早的数字藏品平台之一,基于Polygon区块链技术,为国内10余家知名品牌、IP等提供数字创作发行服务。[2022/4/22 14:42:17]
违法犯罪:一些不良数字藏品平台伪造区块链备案信息、虚构“上链”事实,通过虚假发行、价格炒作进行非法获利;甚至概念炒作,存在风险,以造成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
2.如何避免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现象?
针对数字藏品行业存在的问题,专家们提出的法律监管对策,总结来说就是:精准打击、依法防范、风险研判和普法宣传。在行业发展初期,这些举措至关重要,检察机关准确划出行业“红线”,依法及时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能够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
CCTV 4:三星堆发布数字藏品:金色财经报道,据CCTV 4中文国际频道消息,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和三星堆博物馆首次推出新春数字贺卡和五款数字藏品,此次数字藏品发行采用区块链技术,中国科协科技传播中心提供了技术支持。数字藏品发行时间为2022年2月1日(初一)10:00-20:00。三星堆典藏文物定妆照限量版数字藏品一元宇宙贺卡,遴选九件典藏级文物,每件文物元宇宙贺卡限量100份。限量版数字藏品三星堆典藏文物定妆照限量版3D虚拟数字藏品,遴选五件典藏级文物,每件文物虚拟藏品限量30份。由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三星堆博物馆联合发行。[2022/2/3 9:29:43]
数字作品版权、所有权问题
1.数字作品版权问题
在当前的数字时代,数字作品发展迅速。数字藏品交易和交易平台的版权合规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数字藏品交易中有四类主体:著作权人、铸造者、平台和购买者。从这个角度来看,著作权人和铸造者可以是身份重合的,也可以是身份不重合的。当两者身份不重合时,就需要平台对著作权进行合规治理,以避免数藏交易过程中产生侵权问题。
为了有效解决交易平台的侵权问题,我们可以综合运用法律手段与技术措施,来加强平台合规性:一方面,未来立法对联盟链平台必要的监管义务进行规定,对平台用户进行实名管理;另一方面,设置第三方机构介入平台,与平台共同管理审核工作;最后,我们还可以利用侵权识别技术等智能监控应用,来及时制止侵权问题。
除了侵权问题,数字藏品交易平台还存在分成机制。针对数字作品所带来的“版税”分成机制在法律当中是否正当,专家从法律规定方面给大家做了详细的解读:
“从法律规定看,数字作品NFT交易中的“版税”,与我国法律中的版税不是同一概念。根据国家版权局《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的规定,通常意义上的版税,是作品的出版发行方支付给著作权人的报酬,转售作品时则无需支付版税,这符合首次销售权利用尽原则的要求。数字作品NFT交易中的“版税”,是作品载体的购买者支付给未必是真正著作权人的数字作品铸造者,支付的前提是转售,违背了首次销售权利用尽原则。比较法上看,这种“版税”更接近于追续权,而后者在我国立法中并无规定,缺乏法律依据。追续权的智能合约创设,系法外设权,严重破坏了交易的平衡性与公正性。”
2.所有权问题
当消费者购买了一款数字藏品时,他是否获得了这款数字作品的所有权呢?首先,数字资产属于信息,而不是非动产或不动产;其次,数字产品与其他产品的所有权界定不同,这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消费者不能对数字资产进行“直接支配”(民法典第114条第2款),它的转让需要不特定的“矿工”进行“挖矿”。
我国法律对所有权的定义也非常明确,专家对数字作品所有权问题也做出详细解读:
“我国民法典第240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根据这一规定,并不能简单认为消费者对其所购买的NFT数字资产享有所有权。”
因此,在财产权视角下,消费者对其所购买的NFT数字资产享有的并非民法意义上的所有权,消费者也不能禁止他人对NFT所映射的数字资产进行访问、复制或者传播。消费者所享有的,只是一项禁止他人擅自篡改记载在区块链上的NFT之归属的排他权,且这一权利的价值也相对有限。
总结
总而言之,无论是NFT还是数字藏品,其所面临的问题繁多,且不可控性较大,国家对二级市场的限制也是对公民的一种保护。
零识区块链
个人专栏
阅读更多
金色荐读
金色财经 善欧巴
迪新财讯
Chainlink预言机
区块律动BlockBeats
白话区块链
金色早8点
Odaily星球日报
Arcane Labs
欧科云链
ReFi希望通过区块链技术将生态资产真实且不可篡改地迁移到在链上,上链后通过智能合约代币化生态资产,借助绿色公链使全球个体投资者能以去中心化金融的手段自由交易与借贷.
1900/1/1 0:00:00近期,我们注意到 eth_sign 盲签局异常活跃,许多用户在不明网站上被诱导签署看似无害的 eth_sign 签名,结果造成钱包内的资产不翼而飞.
1900/1/1 0:00:00在过去十年中,手机游戏已成为互动娱乐产业的重要支柱,得益于智能手机的普及,来自世界各地的用户都成为了硬核游戏玩家.
1900/1/1 0:00:00作者:Zwi/img/202315232522/0.jpg" />在用户准入门槛方面,Sweatcoin 降低了用户的金钱及时间投入.
1900/1/1 0:00:00作者:TokenBrice Solidly/Velodrome分叉如雨后春笋般出现,特别是在流行的第二层,如Arbitrum或zkSync.
1900/1/1 0:00:00▌SBF被传唤于明年2月2日参加美德克萨斯州监管机构听证会11月30日消息,美国德克萨斯州证券委员会(TSSB)认为FTXUS违反证券法,传唤SBF参加明年2月2日举行的听证会.
1900/1/1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