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联社丨区块链日报
作者:姜樊
财联社记者姜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近日发布的《全球金融稳定报告》中表示,加密货币的快速增长给投资者和政策制定者带来风险。当前各国当前对加密货币,尤其是稳定币的监管差异很大,这种不一致容易造成监管套利。从全球的角度来看,对于加密货币的监管必须成为全球政策议程的“优先事项”。
IMF认为,要降低加密货币可能带来的金融稳定风险,需要全球一致的监管标准。当前,加密货币的重点风险领域在钱包、交易所和金融机构的风险敞口等方面。各国监管部门应当应确保监管框架具有足够的灵活性,以便在未来进行调整,以符合即将到来的国际标准。
小编近期梳理了各国对加密货币的监管态度,差异确实很大。
法国央行副行长:我们需要对加密货币进行全球监管:6月30日消息,法国央行副行长表示:我们需要对加密货币进行全球监管。(金十)[2022/6/30 1:41:57]
比如像萨尔瓦多,在今年6月份以“绝对多数”投票正式通过法案使比特币在该国成为法定货币。当然,对加密货币施以监管的国家仍占到大多数,且从当前形势来看,各国正在加大监管力度。
监管趋严已成全球主流做法
IMF表示,即便是“稳定币”暂时还没有大到足以被视为“系统性”的程度,但一旦支持“稳定币”的资产被贱卖,也会对大型银行机构的金融稳定性产生影响。如果涉及大型全球加密交易所,在一个国家运营的投资者也可能导致跨境溢出效应。做市商对稳定币的集中所有权也可能引发更广泛的蔓延。如挤兑风险也可能引发商业票据的贱卖;如果加密生态系统成为国内银行存款甚至贷款的替代品,银行业也会面临压力。
声音 | 德国BaFin负责人:全球监管机构应制定标准以响应Libra:据cointelegraph报道,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BaFin)的负责人Felix Hufeld敦促全球监管机构制定标准,以响应Facebook即将推出的加密货币Libra。Hufeld暗示BaFin可能采取监管措施,称必须以任何方式做出适当的反应。同时也希望能够成功地制定至少欧洲范围(如果不是全球的)的基本标准。[2019/6/27]
各国已对加密货币的风险有所预期,严监管已成大势,但各国所采取的方式不尽相同。
据了解,对于加密货币的监管方式,目前国际市场上主要有6种。有的国家以证券方式监管,有的国家以期货方式监管;美国等国家在现有法律框架中对加密货币进行多种方式联合监管;新加坡等则当作金融科技创新以“监管沙盒”的方式进行监管。也有如日本等国设立专门法律加以监管,而以中国为代表的多个国家则直接进行了禁止性的监管。
声音 | 安联资产管理CEO:全球监管机构应禁止加密货币:据路透社报道,安联资产管理首席执行官Andreas Utermann周二在伦敦举行的小组讨论会上表示,呼吁全球监管机构禁止加密货币,他对于监管机构没有更加努力而感到惊讶。[2018/12/11]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美国、韩国等多个国家的监管层频频发声,加大对加密货币的监管力度。
据外媒报道,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主席GaryGensler10月5日表示,美国不会禁止加密货币,但将专注于确保该行业受到公平监管。而在9月份,他曾呼吁加密货币交易平台向SEC注册,否则将受到执法行动的打击。与此同时,美联储主席鲍威尔亦表示,美国无意禁止加密货币,但稳定币需要更多的监管。
韩国今年以来也加强了针对加密货币的监管。今年3月,韩国通过《特定金融交易信息的报告与利用等法律》,加密货币交易所须在9月24日之前向政府提交注册,且满足认证和银行账户实名制等条件,否则将被禁止在韩国开展业务。有业内人士预计,这意味着韩国半数以上加密货币交易所会彻底关停运营。
声音 | Circle CEO:建议对加密货币进行全球监管:据usethebitcoin介绍,Circle CEO Jeremy Allaire表示,目前,每个国家都建立了与加密货币相关的不同法律框架。全球各经济体应协调努力,对加密货币进行全球监管。[2018/10/29]
此外,哈萨克斯坦等国亦将开始清理非法加密货币的“挖矿企业”。近期哈萨克斯坦能源部副部长凯拉特·拉希莫夫表示,该国将对非法加密货币“挖矿”活动有所限制。企业若要在哈萨克斯坦开设虚拟货币处理中心,必须先注册,获得法人实体地位后,才能获得安装设施的许可。
各国正探索加密货币税收政策
除了从严监管,多国已将加密货币的交易、“挖矿”等行为纳入到税收范畴。小编粗略统计,目前已有美国、日本、英国、新加坡等多个国家对加密货币交易等行为收税,而且税率并不低,从10%-30%不等,甚至一些国家的税率达到了50%以上。
欧洲央行执行董事会成员C?uré:领导人们将在3月份的G20峰会上讨论加密货币的全球监管框架:欧洲央行执行董事会成员Beno?tC?uré周五在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表示,来自全球最大经济体的领导人们计划在3月份G20峰会上讨论加密货币的全球监管框架。C?uré先生警告说,决策者应该把重点放在加密货币可能开辟的机会上,并引入保护投资者和防范非法活动的规则。他认为不能忽略比特币所带来的机会,比特币告诉中央银行目前银行的支付系统太贵太慢,因此必须采取行动,创造出更好的跨境支付,这对发展有好处,有利于金融包容。[2018/1/27]
法国要求,个人投资者需按照30%的固定税率缴纳,一年收益低于305欧元的无需申报。但是机构投资人、企业型挖矿行为的税率则极为昂贵,需要缴纳最高60%的税,并以累进制阶梯型缴纳。
日本国税厅规定,加密货币征税税率采取累进制,从15%-55%不等,日本民众需要在每年3月进行纳税申报。而如果投资者在加密货币投资中的年收益超过4000万日元,超出部分将被征收55%的最高税率。
但征税的效果似乎并不理想。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日本国家税务机关正在加强对加密资产税务处理的审查。日本关东等地区对个人进行了大规模的税务稽查,有数十人被指出共漏缴约14亿日元。地方税务局还在调查从买卖ADA中获利的个人,数十人发现税务问题,逃税金额达6.7亿日元。而企业和个人的加密货币投资风靡一时,游走于法律灰色地点的“节税措施”也在蔓延,日本国家税务机关将继续专注于此类案件的调查。
近日,韩企划财政部长洪楠基表示,政府将按计划在明年对加密货币等虚拟资产的收益征税。他指出,可能对以实名制和通过交易所交易的虚拟资产进行征税。市场猜测,韩国甚至可能将对税NFT进行征税。
纵观国际市场,各国目前对加密货币征税的具体形式仍在摸索之中。有内人士认为,对加密货币的交易、“挖矿”等行为进行征税,很难在短时间内形成成熟体系。因为各国之间对加密货币的看法不一、政策不同且多变,都加重了征税的复杂性。
加强国际监管协作或成重点
“各国监管机构应加强监管和执法行动的跨境协调。”IMF在报告中表示,当前由于各国对加密货币的政策不一,容易导致套利空间。这意味着即便是在境内禁止加密货币的相关活动,亦需要国际政府间的协调合作,并以最大限度地提高其执法行动的有效性,尽量减少监管套利。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车宁也表示,在加密货币监管过程中,会遇到诸多跨境问题。
“中国已将境外交易所向境内提供服务列为非法金融活动,这其中将涉及到境内人士经营境外平台、境外人士向境内提供服务等不同情形。”车宁表示,“挖矿”亦存在如中国公民到境外参与挖矿等问题,如何界定跨境人员的法律责任仍有待探讨。中国也应加强国际司法协作,共同打击相关违法行为。
此外,IMF还认为,为了降低金融稳定风险,全球需要针对加密货币制定一致的标准。IMF建议,在标准尚未制定的地方,监管机构可使用现有的工具来控制风险,并对加密货币实施灵活的监管框架。
“当前各国监管机构必须使用现有的措施和国际标准,重点关注严重风险领域,如钱包、交易所和金融机构的风险敞口。”IMF指出,各国政府应确保监管框架具有足够的灵活性,以便在未来进行调整,以符合即将到来的国际标准。同时,各国还应该采取临时措施,包括明确的消费者警告和投资者教育计划,特别是在一些加密货币增长较快的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
本文来自CNBC,原文作者:HughSonOdaily星球日报译者?|念银思唐加密经济即将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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