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星链 火星链
Ctrl+D收藏火星链
首页 > OKB > 正文

加密货币:海外加密项目频“跑路” 国内投资者如何维权?

作者:

时间:1900/1/1 0:00:00

在时间进入五月以后,加密资产圈里动荡不安,海外项目方“跑路”消息频传。就在几天前,BSC链上疑似又跑路了一个项目:稳定币兑换自动做市商StableMagnetFinance卷走了用户2200万美元。区块链安全公司PwckShield表示,StableMagnetFinance的SwapUtils代码未经过验证,与主Swap合约不一致。这个项目跑路的金额高达2200万美元,也就是近两亿人民币。

事实上,海外项目圈钱再卷款跑路的事件已经屡见不鲜。据彭博社报道,海外加密货币投资平台Africrypt创始人目前已经失联,平台上6.9万枚比特币被转移,目前无人知晓去向。还有加密货币历史中的跑路大事件——BitClubNetwork被称为最大的加密货币庞氏局之一,该平台利用营销倡导者和非常可疑的营销策略来吸引资金,最终该局头目在2019年12月从投资者那里卷走了大约7.22亿美元。

比特币等加密货币在我国的性质

5月5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浦江天平”在“案例参考册”栏目发布了一则有关于比特币的案例。上海高院分析称,关于比特币的法律认定,学术界存在很多争议,而这些争议的实质是想从传统的民事权利理论中,寻找到认定依据。但是,在多重学说的讨论之下,无法对比特币进行法律上的认定,故而从司法实践方面寻找答案。“司法实践中,法院本着司法实用主义的态度,并不对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作出直接判断。因其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符合财产属性,故适用财产权法律规则进行保护。”上海高院在案例评析中指出,审判实践中,人民法院对比特币的法律定位形成统一意见,认定其为虚拟财产。

火币韩国成首家荣获韩国信息安全管理系统(ISMS)认证海外品牌交易所:据韩国媒体报道,1月18日,火币韩国成为首家获得韩国互联网安全局(KISA)颁发信息安全管理系统(ISMS)认证的海外品牌交易所。

此前韩国国会全体会议通过的《特别金融信息法》规定,数字资产交易所必须获得KISA的信息安全管理系统(ISMS)认证才能继续提供其服务。火币韩国获得该认证,对于其本地合规化运营具有里程碑意义。

火币韩国是火币集团的独立法人单位,于2018年3月30日正式上线。自上线以来,火币韩国一直以专业、安全为基础坚持本地化运营探索。截至目前,火币韩国累计交易额达519亿美金,用户量突破50万人。火币韩国早前已按照《特金法》要求实施了完善的AML(反)体系,成为符合韩国本土合规要求的数字资产交易所。[2021/1/18 16:26:17]

比特币等加密货币受保护

目前法律层面上尚无关于比特币性质认定的规定,仅有2013年12月3日由中国人民银行、工信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五部委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以及2017年9月4日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七部委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两个部门规范。根据上述规范规定,比特币是虚拟商品而不是法定货币,不具有与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金融机构等不得从事比特币与法定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从规范来看,我国目前仅否认比特币的货币性质,对其虚拟商品的性质予以肯定,但也不等于确认比特币属于虚拟财产,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杜均:海外加密货币市场向合规化发展的方向越来越明晰:11月3日,火币联合创始人杜均做客链节点AMA,在回复链节点官方提问时,杜均分享了自己对国内和海外加密货币监管趋势的看法。

杜均表示:“在海外,加密货币市场向合规化发展的方向越来越明晰。很多国家已经发放牌照,比特币已经可以在很多国家的很多个支付场景使用。无论每个国家如何规定,遵守当地法律是我们的基本原则,火币在十几个国家有分支机构,我们在任何国家的经营都遵守当地的监管规定。”

杜均认为不论在任何地方,合规先行。目前火币已经在美国、日本、欧洲多国、中国香港、泰国等国家和地区拥有相关数字金融业务牌照。比如火币日本获得了0007号交易所牌照;在欧洲,火币获得了直布罗陀DLT牌照,可以在欧洲合规开展区块链资产交易业务;在泰国,火币泰国取得了泰国政府颁发的第五张合规交易牌照。此外,杜均透露火币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牌照申请也在进行中。[2020/11/3 11:32:58]

从司法实践来看,人民法院通常将比特币定性为虚拟财产。虽然比特币等“代币”、“虚拟货币”不具有货币的合法性,但其具有财产作为权利客体所需具备的价值性、稀缺性、排他性、可支配性,应具有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并给予同等的法律保护。

海外平台跑路,国内投资者能维权吗?

动态 | SBI年内或将建立第三个海外矿场:据知情人士消息,日本SBI 1月份开设第一个海外矿场,年内将开设第二个海外矿场,第三个也已经在考虑中。通过扩大矿场规模,SBI试图达到BCH挖矿总量的30%。[2018/7/10]

当然,加密资产不止虚拟货币一种。由于2021年以来的火爆发展,NFT也已经成为当前加密资产圈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至少在当前,中国并没有专门针对NFT的法律、法规和行政命令,对企业没有一个明确的定性,涉及NFT的交易并不违法。另外,众多DeFi项目和DAO也并不一定就会涉及虚拟货币交易,在考虑其合法性和维权路径时,我们需要分情况讨论。

虚拟货币

我国对于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打击力度一向非常严格,2021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市场监管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比特币、以太币等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被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通知》中还明确: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日本财政部将制定数字货币海外汇款规范:据日经消息,日本财政部将制定数字货币海外汇款规范。日本财政部认为数字货币将用于更多跨境、境内货物与服务的交易,因此该规范应容易理解。超过3000万日元价值的结算交易应向当局汇报。该规范会方便海外交易,同时也会打击。[2018/4/5]

由此也可以明确得出:我国公民投资虚拟货币,相关民事法律行为会被认定为无效,也就是说海外加密平台“跑路”,我国公民作为投资者很难采用我国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NFT、DeFi及其他加密资产项目

前面说过,当前中国涉及NFT项目的交易与虚拟货币定性不同,并不属于违法行为,虽然NFT的法律性质并不明确,但并不妨碍其在司法实践和行政执法中作为一种有价值的财产受到法律的保护。

当前涉及加密资产的投资项目有相当一部分在海外运作,项目方一般也会选择以肉身出海的方式,在一些监管规范较适宜运行项目的国家和地区展业。这就使得中国公民在海外投资加密资产项目存在较大的风险,一方面海外蓬勃发展的加密资产圈确实带来了财富和机遇,但另一方面,同样也为、、等犯罪活动创造了生存的土壤。那么,中国公民投资海外NFT、DeFi和DAO等项目遇到该如何处理?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点,中国刑法对发生在海外的,针对中国公民的犯罪是否具有管辖权?答案是:有。

中国比特币矿工在遭受打击的压力之下正在探索海外契机:据外媒报道,目前越来越多的中国比特币矿工正在探索海外其他司法管辖区域的挖矿业务,尽管中国政府并没有表示要加大对加密货币的镇压力度,或是给予矿工更多的压力,但是中国比特币矿业未来的不确定性让许多人正在计划在海外开展比特币相关业务。[2017/11/20]

保护管辖

根据中国《刑法》第十条之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公民犯罪,而案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据此,当实施行为的项目方人员是外国人时,我国司法机关可以依据保护管辖之规定,对境外针对我国公民的犯罪行为取得管辖权,我国公民作为受害者可以请求中国司法机关的救济和保护。但是事实上,由于此种跨国犯罪的复杂性,往往需要境外司法机关的协同执法,受害人权利的保障并非易事。

属地管辖

由于虚拟货币、NFT等区块链应用的特殊性,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也有将其视为某种计算机数据进行保护的先例,入侵他人计算机窃取比特币的行为有可能被评价为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那么,针对虚拟货币和NFT的犯罪就有被归类于“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范畴的可能。

对于此类利用计算机实施的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条之规定,针对或者主要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犯罪地包括用于实施犯罪行为的网络服务使用的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服务提供者所在地、被侵害的信息网络系统及其管理者所在地、犯罪过程中被告人、被害人使用的信息网络系统所在地,以及被害人被侵害时所在地和被害人财产遭受损失地等。

因此,在罪中,即使行为人身处海外,针对或者主要利用计算机实施行为的,只要符合犯罪过程中被告人、被害人使用的信息网络系统所在地为中国,或者被害人被侵害时所在地、被害人财产遭受损失地在中国,我国司法机关就可以依据属地管辖原则追究者的刑事责任。

属人管辖

“中国人不中国人”是近年来的热词,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事实:在海外网络上针对我国公民实施的、、等犯罪行为有不少是由我国公民实施的。与国内传统电信唯一的区别,就是犯罪者将实施犯罪的阵地从国内转移到了国外。

对于实施行为的加密资产项目方主要责任人员是中国人的,根据中国《刑法》第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一般来说涉及加密资产的犯罪金额都较为巨大,即使是按照当地法律来看,其实施的犯罪行为最高刑都在三年以上。我国司法机关针对该种有本国公民在境外实施的针对中国境内公民的犯罪具有管辖权。

另外,近年来犯罪活动日益呈现出国际化、全球化的趋势,中国与不同国家间的刑事司法互助越来越频繁,在国际追赃追逃方面也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币圈老人应该都知道,数年前一个以虚拟货币挖矿投资为由头的团伙,专门在境外对中国公民实施犯罪,给我国公民造成了数百亿的损失,最后该团伙的实控人在国际刑事司法的合力协助下,于太平洋某岛国被抓获,最后引渡回国。可以说,国境已经不再是犯罪的保护伞,中国公民的人身安全,合法财产等权益的保障也已不是空谈。

写在最后:

虽然维权并非不可能,但确实并非易事。由于海外经营,这些平台运营主体较为隐蔽,其通过频繁变更网站域名和服务器地址,以及采取线上导流线下交易等方式,逃避监管部门打击,其运营主体注册地、办公地以及业务开展区域常常不同,消费者往往无法确定运营者身份,一旦发生财产损失很难追回。

广大消费者、投资者应主动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要盲目跟风参与相关投机行为,如发现有任何机构涉及此类非法金融活动,及时向有关监管部门或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举报,对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及时向机关报案。

标签:比特币加密货币NFTNET比特币钱包官网加密货币市场还有未来吗NFT2StakeWitnet

OKB热门资讯
ASK:Meta将启用新型Meta账户登录方式

金色财经报道,Meta下个月将推出一种名为Meta账户的新型登录方式,这将使用户能够使用以前可能需要Facebook账户才能使用的产品.

1900/1/1 0:00:00
以太坊:项目周刊 | 美国SEC主席称比特币是唯一的加密货币

金色周刊是金色财经推出的一档每周区块链行业总结栏目,内容涵盖一周重点新闻、行情与合约数据、矿业信息、项目动态、技术进展等行业动态。本文是项目周刊,带您一览本周主流项目以及明星项目的进展.

1900/1/1 0:00:00
WEB:晚间必读5篇 | 北京首例“比特币挖矿案”宣判

1.金色观察|UniswapV3的“漏洞”风云公链上是原始森林,对于钱包团队以及defi等团队无法提前识别是否有安全问题,只能提示会有安全风险,同时,也无法控制用户行为.

1900/1/1 0:00:00
NFT:金色早报 | V神抨击比特币开发者攻击PoS共识机制

头条▌V神抨击比特币开发者攻击PoS共识机制7月4日消息,以太坊创始VitalikButerin站出来为权益证明(PoS)机制辩护,因别人指控该协议没有提供去中心化共识.

1900/1/1 0:00:00
NFT:无聊猿如何成了「元宇宙」的基础?

撰文:LucyHarley-McKeown,TheBlock编译:麟奇,链捕手无聊猿出现地悄无声息,目前已发展成一种超越加密圈的现象级文化.

1900/1/1 0:00:00
比特币:比特币连续回踩 底部在何处?

BTC:比特币日线级别,依然延续了回踩趋势。日线级别“三根小阴线”但是我们从日K线上看,距离BOLL中轨仍有一些距离 回踩之后,应该还有一次反弹.

1900/1/1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