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法制日报11月6日《声音》版
作者: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邓建鹏
区块链是按照时间先后顺序,将数据区块以前后相连的方式组合而成的链式数据库,以密码学方式保证不可篡改和不可伪造的分布式账本。区块链的特性,打个形象比方,如某村庄村民每次发生交易,即通过村中广播向所有村民播送交易信息,经村民核实,把此信息记在各自账本,这个按照时间先后顺序记录下来的链就是区块链。区块链可回溯,极难篡改,有很高的可信度。因此,区块链在信用缺失的领域,比如数字资产转移、数据确权、票据、证券、存证或防伪溯源等方面具有很高的应用价值。
目前,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可划分为三类场景,一是价值转移类,如虚拟货币的创生及其在不同账户间的转移;二是存证确权类,将信息记录到区块链上,如电子合同和版权确权;三是授权管理类,如利用智能合约控制数据访问。此外,随着应用需求的不断升级,还存在多类型融合的场景。由于区块链具有点对点、无国界、无主权及无特定法律责任承担主体等特征,在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亦带来很多风险。当前,金融相关领域区块链的应用最为集中,涉及区块链的法律风险也主要发生在这个方面(在其他领域,区块链更多是作为一种中性的技术,用以提升经济效率,当前所涉及的法律风险较为有限)。
央视网官微评论无聊猿话题:金色财经消息,7月30日,央视网官方微博在无聊猿“遇见你是我的猿”话题中评论:“现实中,我们总是害怕孤独,期望有个地方可以畅所欲言,展现个性。或许一切会因为一只猴子的到来而改变,哪一只“猿”才是你的最爱呢?”[2022/8/2 2:51:50]
首先是涉及比特币的相关法律风险。比特币是区块链的第一个成熟的、大规模的应用,目前其市值在1600亿美元左右。在中国金融监管机构发布的部门规范中,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其内涵或外延并无明文规定或者解释说明,立法上存在漏洞与空白。其一,在具体司法实践中,比特币属于法律上的财产,还是计算机信息,法院的认定存在差异。司法判决无法发挥指引作用,甚至发生同案异判等行为。其二,比特币市场价格认定困难。当前国内理论上并无合法存在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缺乏合理的价格参照。比特币价格波动剧烈,执法与司法人员对涉案比特币价格难以出具权威判断,容易出现因比特币价格确定困难而定罪量刑存在偏差,有损司法权威。其三,管辖权与执法方面存在困难。比特币这种基于通证类型(Token)的资产,与传统账户类资产(如银行存款)不同。比特币可点对点发送,轻易规避单一主权国家的金融监管。近年来,暗网非法交易逐渐使用比特币作为支付手段;一些犯罪嫌疑人利用比特币作为的工具。由于比特币具有准匿名性,致使监管与追踪违法犯罪行为较为困难。针对涉及比特币的跨境网络违法犯罪,其司法管辖权有待立法进一步明确。
马斯克评论“巴菲特在股东大会的演讲”:他说了这么多次“比特币”:5月1日消息,马斯克评论“巴菲特在股东大会的演讲”表示,他说了这么多次“比特币”。[2022/5/1 2:44:09]
其次是ICO相关的法律风险。ICO英文详称“Initial Coin Offering”,意即首次代币公开销售。ICO是区块链初创公司以发行初始数字代币为项目融资的方式,也是区块链技术在众筹融资领域中的重要应用。虽然自2017年9月以来,中国境内全面禁止ICO融资。但是,由于ICO很难得到全面有效监管,存在很多暗箱操作甚至借此的违法犯罪行为。大量境外ICO项目方夸大其辞,甚至完全虚构项目前景,欺诈中国公民的财产,涉嫌集资罪。
再次,区块链在非金融领域的法律风险未来将逐渐呈现,需要未雨绸缪。互联网能解决信息传递,但不能解决实物传递以及实物验证问题。依靠区块链解决各种凭证上链确权、档案等传递或运送过程中的跟踪、防伪、保质等,并非易事。比如当前通过区块链实现司法存证,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对此已经给予认可。不过,基于区块链的司法存证,只能确保数字世界的信息真实性,难以保证链外信息在源头和写入区块链环节时的真实与准确。因此,对司法存证的区块链,相关机构需要对接入区块链的节点进行资格认证与严格审核,预先确保信息源头的信誉。
VanEck ETF申请初步评论期已结束 是否批准或将下个月决定:据CoinDesk 4月10日消息,VanEck数字资产ETF申请已经接受了几周的审查,其初步评论期于周五结束。截至发稿时,只有5条评论。预计监管机构将在下个月就是否批准VanEck的申请做出初步决定。据悉,VanEck的ETF申请如果获得美SEC批准,此ETF将成为美国第一个开放式比特币交易所交易产品。[2021/4/10 20:04:19]
与此类似,将来各种权益类证书(比如房产证)上链,以及将区块链运用于防伪溯源等,如何从源头上确保这些上链的信息真实可信?这就需要法律事先予以规范,否则一旦造成负面后果,比如链上交易的权益证书是事先伪造的,那么损失将难以挽回或需要付出非常高昂的代价。对此,需要制定相应规范,对接入区块链的节点设定基本标准。
美国国会议员要求将加密钱包新规评论期延长至60天:金色财经报道,八名国会议员已致函美财政部长Steve Mnuchin,要求将拟议加密钱包新规评论期延长至传统的60天。如果该规则得到执行,该信还请美国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考虑将该规则的实施延长六个月,以使利益相关者能够找到解决方案。据悉,目前该规则的评论期仅15天。[2021/1/1 16:12:21]
最后,基于区块链的智能合约日渐普及,正衍生出一些新的法律风险。比如智能合约涉及的交易标的若为法律法规所禁止,则对此种代码的编写者如何给予法律约束?达成智能合约的民事主体,若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智能合约是否可视为民事合同?此种合约法律上是否生效?对此,均需要未来立法予以进一步明确。此外,一些涉及个人的行为数据或隐私(如医疗信息)上链,为防止个人隐私外泄,需要事先有完整的标准或规则指引,设定个人链上信息加密与授权防问机制。
声音 | Vitalik评论澳本聪转账假新闻:不要在没有亲自验证原文链接的情况下相信推特上的截图:针对“澳本聪从最大BTC地址向币安转出5万BTC事件”,Primitive Ventures的创始合伙人万卉在推特上表示:“这个伎俩很容易被许多者所使用,很多中国加密媒体都通过微信上面的图片传播突发新闻,而不是传播新闻链接。所以任何人都可以使用相同的主题模板,然后PS一条假新闻。”以太坊创始人Vitalik今日在推特上评论称,我们迫切需要经过网站验证且有数字签名的截屏,这也会让智能合约预言机更容易些。他还配上一张P图,图中美国总统特朗普表示,不要在没有亲自验证原文链接的情况下相信推特上的截图。[2019/5/30]
总之,区块链领域需要国家给予规范监管甚至立法,以推动区块链行业安全有序发展。其一,单纯依靠一国以此种禁令模式监管将非常困难,为此建议监管机构加强国际协作,强化国际监管。特别是与美国、西欧、日本及韩国等虚拟货币市场发达的地区开展合作。
其二,开展ICO监管沙盒园试点,降低ICO风险。监管者可鼓励一些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开展ICO监管沙盒园,通过地方相关专业机构备案、审核及沙盒测试。
其三,推动行业自律弥补立法不足。法治不完备是转型时代的新常态,区块链行业发展日新月异,对区块链在具体应用领域的法律风险,立法难以跟上行业发展,逐一立法并非万全之策。笔者认为,监管机构可以推动行业自律,由行业自律组织制定自律章程、行业标准以及行业内部指引规范,弥补立法固有不足。
最后,推动区块链技术与监管技术的融合。区块链对立法与监管带来种种挑战,需要监管者和立法者转变固有思维。可以借助区块链技术和智能合约,将法律和合同条款转化为简单而确定的基于代码的规则,这些规则将由底层区块链网络自动执行。未来,技术规则将越来越多地承担起与法律规则相同的作用和功能。政府可借助代码,通过将部分法律转换成技术规则,由底层技术框架执行,从而减少监督和持续执行的需要,降低合规和执法成本,也减少法律文本固有的不确定性。当前,区块链技术距成熟尚有很大距离,监管者可以通过不同形式,形塑新规范,影响代码规则,最后通过程序自动运行实现区块链的部分内部治理,节约监管资源。
标签:区块链比特币NECETF区块链专业学什么课程纳世币和比特币相比哪个值钱一些Connector CoinCETF价格
本文原发于《新京报》作者:邓建鹏随着中央层面明确了区块链技术的集成应用在新技术革新和产业变革中的重要作用,我国区块链行业的发展已迎来难得的历史机遇.
1900/1/1 0:00:00最近,国外数字证券领域知名研究机构Security?Token?Academy(以下简称STA)对纳斯达克(Nasdaq)前副主席、Weild&Co.现任首席执行长DavidWeild进.
1900/1/1 0:00:00作者:?DannyRyan翻译:?阿剑来源:以太坊爱好者编者注:原标题为《Eth2进展速览》虽然社区看来好像比平常时候要更安静.
1900/1/1 0:00:0011月8日下午,由巴比特主办的“2019世界区块链大会·乌镇”继续进行,在分论坛“技术改变世界:区块链底层基础设施”上,中关村区块链产业联盟理事长元道发表《链往未来:5G*区块链》主题演讲.
1900/1/1 0:00:00比特币现金区块链的出块分配正在发生巨大变化,在所有发现新区块的实体中,一家未知实体显然已经控制住挖矿难度调整。 昨天,BCH网络在三个小时内未发现任何新区块,这在统计上被认为是极不可能的.
1900/1/1 0:00:00作者:C叔来源:IPO早知道比特大陆已于10月下旬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秘密提交招股说明书,计划于2020年年初完成上市,至多募资5亿美元。比特大陆的上市之路颇为坎坷.
1900/1/1 0:00:00